close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517/78/1jmqr.html




〔記者羅添斌/台北報導〕研發替代役男,未來在服役第二年起,將可出國度蜜月。

研發替代役役期為三年,內政部役政署近期接獲多位研發替代役男投訴,指他們都已達適婚年齡,服役期間若結婚,依規定雖可因公出國,卻無法以婚假名義出國,這種限制太不人性,要求政府同意放寬規定,讓研發替代役男可以請婚假出國度蜜月。

內政部役政署對此表示,為平衡研發替代役男的權益及更人性化管理,將修改「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」,讓研發替代役男得以在服役的第二年起,可以用婚假名義出國旅遊。

研發替代役男認為,義務役及一般替代役役期僅有一年,忍一忍就過去了,他們因權利義務不同,役期為三年,一旦找到對象並在服役期間結婚,卻不能以婚假出國,可能會有婚姻風暴。希望政府不要管太嚴,以人性為出發,讓研發替代役男得以用婚假名義出國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onesomesno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